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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中选会”称竞选期间可发民调但禁播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10:02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1月17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岛“立委”选战渐入状态,“中选会”表示,由于“选罢法”修法未过,法定竞选活动期间并未限制公布民调,但候选人不能在广播、电视播放竞选广告,否则“新闻局”会依法重罚违规播放的媒体。

  “中选会”发言人邓天佑说,法定竞选活动从12月1日凌晨零时起,一直到12月10日晚间10时止,活动期间候选人可在报纸刊登竞选广告,前提是候选人要亲自签名,且投票当天
不行,另外严格禁止在广播、电视做竞选宣传,“新闻局”会将侧录带送给“中选会”认定,如确认为竞选广告,“新闻局”再进行裁罚。

  不过,“中选会”开放12月6日至10日共5天的晚上9至10时,在5家无线电视台,播放政党竞选宣传带,凡推荐5位候选人政党就能申请播放,以抽签决定频道与时段,这是官方免费提供,各合格政党都已做好带子送“中选会”审查。除此时段之外,不得再播放政党竞选广告。

  他说,“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修正后,规范法定竞选活动开跑后不能再公布民调,“中选会”本来打算连“公职人员选罢法”一起修正,但是尚未通过,所以下届“立委”选举法定竞选活动开跑后,并未限制公布民调。

  据悉,今天全台各县市区域与“原住民”候选人同步抽签,“中选会”统计,将有386位候选人要抽签,12月1日法定竞选活动正式开跑前一天会正式公告号次。(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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