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女生庭上追悔莫及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仅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琐事引发纠纷,从千里之外的广西北海市考到北京读大学的罗卡娜竟然用水果刀扎死了同学李春霞。前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曾经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北外女生杀人案”。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后,罗卡娜开始陈述她用水果刀扎死李春霞的经过。她说,今年7月9日早晨6点左右,她穿着睡裙起床到院里洗漱,因为李春霞瞪了她一眼,两人便口角了两句。后来,她回宿舍拿了水果刀到院里的自来水管下面冲洗,准备冲一下水果刀后回宿舍削个水果吃,这时李春霞正好从她身后走过,打了她的手一下,她也回敬了李春霞两下,两人就扭打在了一起,水果刀也摔了出去。这时她和李春霞都去抢水果刀。后来她抢到了,两个人又扭打在一起,她怕李春霞抢过水果刀扎她,于是就先用水果刀扎了李春霞。
她记不清当时扎了17刀,李春霞挣脱她跑出院外后,她看到地上有好多血,就知道自己闯了大祸。
前天,受害者李春霞的舅舅及代理人也到庭,向罗卡娜及家人提起5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罗卡娜在最后陈述时说,事情已经发生了,多少钱也弥补不了李春霞家人的痛苦,我已经和我的家人说尽最大的努力补偿李春霞的家人,如果不能满足她家人的要求,我愿意给李春霞以命抵命。
法庭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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