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计生”将享市民待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7日21:59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据《时代商报》今天报道,昨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辽宁将实行流动人口“属地管理”,让他们也能享受到当地的“市民待遇”。 据统计,辽宁省目前有流动人口130多万(不含乡镇流动),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5万多,省内流动人口22万多。在流动人口中,以18至49岁的青年人居多,其中有育龄妇女89万。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