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现行购汇政策 便利自费出国留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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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0: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据新华社电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购汇指导性限额的通知》,对现行相关购汇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便利境内居民个人自费留学用汇。这一政策将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 《通知》提高了自费留学人员的购汇指导性限额,由每人每年等值2万美元调整为:学费按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学费证明上所列明的每年度学费标准进行供汇;生活费的供汇
《通知》进一步简化了自费留学人员购汇所需的生活费证明材料。 《通知》还规定,对于前往德国、比利时等国家,需将所购外汇保证金汇出境外以获得留学签证的自费留学人员,允许其在持相关证明材料购买外汇保证金汇出境外的同时,另外还可购买等值3000美元的外汇,作为出国途中的零用费。 (张旭东)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