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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大桥收费纠纷17名打砸抢烧分子被抓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1:49 东方网

东方网11月17日消息:据报道,11月10日晚被砸、烧的榕华大桥收费处,于15日开始恢复正常收费。

“11.10”事件风波过后,收费处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全体干部职工日夜加班加点,清理被砸烧现场,安装收费所需要的基本设施,多次召开会议,武装思想,严肃纪律,要求每一个干部职工在今后的收费过程中,一定要文明执勤,依规收费。

榕华大桥是榕城区政府贷款和多方筹资建成的,省政府批准该桥收费还贷。大桥的建成,大大促进仙桥经济发展,方便揭阳市民过往。近几年来,根据企业和群众的强烈要求,区政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尽快撤并收费站,目前仍在积极努力。但在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撤并之前,榕华大桥仍将依法依规收费。收费处主任林毓群表示,收费人员将严格收费,依法收费,文明收费,请广大揭阳市民给予支持配合。

又讯:在“11·10”事件中,公安机关采取果断措施,首批涉嫌参与榕华大桥收费处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和违法人员共17人被抓获归案,实行刑拘和治安拘留。

在拘留所,部分违法犯罪嫌疑人和违法人员对参与“11·10”事件犯下的违法犯罪行为痛悔不已。

在仙桥某厂做工、今年29岁的犯罪嫌疑人薛某,在谈到当时参与这一违法犯罪行为时,痛心地说:“我长这么大,不曾做过什么坏事,那天,看到那么混乱的场面,心存侥幸,以为收费处里一定有不少钱,希望能夺得一些回来,结果被抓,做人太贪心是会犯法的。今后,一定要吸取这一惨痛的教训。”

以踏三轮车为业的陈某,在谈到“11·10”事件时,更是泪流满面。他说:“自己没有什么文化,什么法律知识也不懂,不知道参与打砸烧抢的后果这么严重,现在,后悔已晚。”

在治安拘留所,来自外省的祝某,那天看到有人在烧收费处,也猛挤上前,看能否抢一点钱物回来,结果被当场抓获,在拘留所里大叹不该参与这份热闹。

违法人员郑某,对引发“11·10”事件十分后悔。她说,没有想到会引来这么严重的后果,也劝告亲戚朋友,今后一定要多学一点法律知识,违法犯法的事情,是万万不能做的。

 
 
 
作者:选稿:朱永斌 (来源:揭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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