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将“破烂王”当贼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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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3:45 东南早报 | ||||||||
“抓贼者”判刑又赔钱 早报讯(记者董仁爱黄墩良通讯员肖毅)将在捡破烂的外地人当做贼打一顿,郑某某到头来反被法院判决拘役4个月。同时,还赔偿伤者人民币4500元。这事就发生在洛江区。 今年7月12日,家在洛江河市镇的郑某某做完农活,在回家的路上听到同村村民郑某恩
鉴于郑某某将受害人误认为是偷鸡鸭贼,主观恶性较小,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他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于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郑某某拘役4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