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被追尾一女乘客高位截瘫 法院一判赔偿10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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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6:1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胡勇谋)她一动不动地躺在特制的护理床上。或许,她的一生都得这么静静地躺着……车祸中,31岁的汪虹(化名)被撞成一级伤残。昨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客车所在公司赔偿101.37万元。 3月6日下午,汪虹和丈夫一起,从崇阳县来到武汉,乘武汉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客运分公司双层卧铺客车到江苏打工。次日凌晨行车途中,突遭剧烈撞击,原来客车被一辆超长
汪虹后被诊断为颈骨骨折脱位伴截瘫。4月23日,武汉市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委员会认定汪虹属于一级伤残,需要终身休养、护理。 事发后,汪虹的家属向客运公司索赔260万元。法院审理认为,乘客买票乘车,客运公司就应将乘客安全送达,遂判决该客运公司1个月内赔偿汪虹101.37万元,其中包括后期护理费18.98万元、后期治疗费69.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