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以农业园区名义搞房产开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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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6:20 重庆晚报 | ||||||||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建设部昨天发布通知,将从土地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土地流转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建设部通知要求,严格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禁止房地产企业以“现代农业园区”或“设施农业”为名,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销售。 新京报网络编辑:翁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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