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建规划征求公众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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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7:23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广州11月17日电】广东省人大近日审议通过的《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规定,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必须公开展示,征求公众意见后再作审批。从明年3月1日起,没有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原则上不得划拨、出让和开发建设。 《条例》明确列出,对未听取公众意见,拒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查阅控制性详细规划档案,擅自调整规划等6种情况,“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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