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万报款14年徒刑 报刊发行员因贪污获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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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7:57 法制日报 | ||||||||
19万报款14年徒刑 北安市一报刊发行员因贪污获罪 本报哈尔滨11月17日电(记者郭毅李丹)记者今日获悉:黑龙江省北安市邮政局发投分局报刊零售管理员杨凤兰在为业户订购报刊工作中,乘其单位发行报刊制度制约管理不严之隙,从1996年9月至2002年12月6年多时间,采取做假票据,更改收据等手段,以客户多订少报,虚做报刊“在途”,共计贪污公款199268元,11月15日被北安市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
杨凤兰所贪公款全部被其用于购买、装修房屋、偿还债务及日常生活花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