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你惹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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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9:28 三秦都市报 | ||||||||
说到当前的物业管理,猛然间让人想到了《河南人,你惹谁了?》那本书。真不知是少数人坏了一锅汤,还是一锅坏汤泡了少数人。 总之,剪不断理还乱。要让某些业主回答,那准是:“你惹我了!”你惹了我,我怨你!恨你!气你!骂你!不理你!自是顺理成章。想想也是,你收费不明示,款项莫须有,管理不到位,还硬说墙面、屋顶使用权归你所有。乖乖!你让我花钱,还不让我花个明明白
可是,物业公司也有倒不完的苦水:水费、电费,本是由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抄表到户、挨户收取的。现在你让我物业公司代收,水耗、电耗你全不管,我不把这些摊到业主头上,我们不挣钱还要赔了钱不成?损耗加多了,业主不答应;加少了,物业公司包不住。收不上来,还不准断水、停电,你们还要罚我们的款,我们怨谁去? 事实上,物价部门也难。就说制定个水价、电价吧!定低了,业主乐了,物业公司包不住;定高了,物业公司撑得慌,业主受不住。真是一个难!干脆定个电费四毛九,水费一块九毛五的指导价吧!损耗你就加吧!只要定期公示收费明细账目就行。可是,偏偏就有些人喜欢遮遮掩掩。收低了,没有个说法;收高了,更没个理由。如此这般,你说没“猫腻”,才怪呢? 有业内人士说,物业管理其实就是一个心态。 记得在采访上海东湖物业管理公司西安湖滨花园管理处宗承理总经理时,他曾说过一段话,至今让人记忆犹新:“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能及时去面对。问题也分两类:一类通过各种努力是可以解决的;而另一类是通过各种努力但最终却是无法解决的。那么,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给予完满的答复。人心都是肉长的,不通情不达理的人总是极少数。所以,在我心里,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只有“朋友”,没有“矛盾”;只有愉悦,没有疲惫……。” 细想想!业主们,你惹谁了吗?其实,你谁也没惹,你只是想要你的知情权和享受权而已;物管公司,你惹谁了吗?也未必。或许只是你长长的指尖划破或刺痛了业主的手指而已。只要你改变一下,剪掉长甲。相信,有一天你也能理直气壮地说声“我没惹谁!”相信,有一天你和业主成了真正的朋友,我们的物业管理也将不再是一个“难”字了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