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消保委:消费索赔也要有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9:37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买的商品出现问题,商家已经承诺消费者给予退货并补偿了车贴、餐饮费,消费者仍然不依不饶,提出误工费等要求,这样的索赔该不该?浦东新区消保委昨天在不支持该要求的同时也提醒消费者:索赔也要有个度。

  杨先生在沪上一著名商厦购买了一部某品牌的手机。10天后,手机便发生故障。于是杨先生找到该手机的特约维修站要求调换,特约维修站表示只能维修该手机而不能调换。杨
先生无法接受,一气之下投诉至浦东新区消保委。消保委在接到电话后,与商厦的售后服务部取得了联系。售后服务工作人员答应给杨先生调换一部手机。而此时的杨先生已不同意调换,要求退货。商场表示同意,并愿意对杨先生的交通费也作一定的补偿。通过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商场给予退货并补偿车贴及一次餐费。然而,不多久杨先生又反悔了,要求商家再赔偿误工费300元,商家认为不能接受。

  浦东新区消保委王秘书长告诉记者,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如有问题,商家理应根据《消法》给予维修或调换,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可进行索赔。但消费者也应当有个度,不应“拿着鸡毛当令箭”,提出“出格”索赔要求。

  实习记者司徒任远(来源:劳动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逝世
驻伊美军围攻费卢杰
胡锦涛出席APEC峰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世界杯预赛国足VS香港
歌手江涛涉嫌携带毒品
车市“小鬼”当家?
今冬采暖季节实用攻略
新北京规划为宜居城市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