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企业收购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平等政策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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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9:38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耀闻)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将与国有文化企业一样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昨日,全国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工作会议在深圳召开,对贯彻落实《文化部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进行研究。 为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文化产业,文化部日前出台《意见》,提出打破所有制界限,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封锁,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与国有、集体文化企业一视同仁。
根据《意见》,我国将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文化产业领域。同时,抓紧制定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明确国家鼓励、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凡已经允许外资进入的文化领域,都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 《意见》提出,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兼并、收购国有文化企业,可享受国家制定的有关政策待遇。(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