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不再让开发商插手 政府和业主协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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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9:38 金羊网-新快报 | ||||||||
规划方案需七成以上业主点头 新快报讯(记者 张英姿 黄颖 通讯员 赖国辉 穗房宣)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广州市危房改造将彻底打破按拆迁补偿安置的旧框框,不再让房地产开发商插手改造工程,而是完全由政府和业主共同协商,实现“拆旧建新、改善环境”的目的。这是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越秀区解放中首尝“螃蟹”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谢晓丹介绍,这种改造危破房的新机制目前已在越秀区的解放中地区试点,具体方案由区政府组建事业性质的改造项目办,直接统筹组织改造区域规划建设、动员业主和租户参与重建计划和管理移交等工作。目前,该地段的部分临街直管房已拆除。 根据规划,该地段将采取整治与复建相结合,以小高层(不高于6层)建设和绿化、美化为主,总体规划,拆一块改一块,分步实施,滚动推进的方法。对直管房进行永迁,用政府的空置房实施异地安置,腾出的空地用于规划整合的绿地、消防通道用地;私房则按规划整合重建,私房业主原地安置不少于原房产面积,每平方米补交新房建筑成本和原房屋残值价的差价,约数百元(相当于房改房的价格)。这样就可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该地块的房屋价值。 目前,这种危改模式在国内尚属首创,预计明年才能在广州全市铺开。 补交数百元差价旧屋变新房 新的危改模式将以政府投入为主,业主按规定适当补交一些费用。 具体为:改造危破房重建计划中,业主按原面积每平方米补交危破房残值与新房的建筑成本之间的差价;危破房内搭设的住人阁楼符合高度标准的,适当考虑计算部分面积,高度标准将从一般的2.2米降低为1.5米以上;增加面积部分,业主按新房评估价购买;业主同意异地调换房屋产权的,按房屋同期市场评估价给予等价值房屋补偿;业主无经济能力缴交房价款的,可由政府代管,按公房租金逐月交房租抵扣房价款;仍有困难的,符合特困户标准的,按廉租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规划方案需超七成业主点头 新的危改模式还引入了民主机制,为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创造了互动的平台。 在选择实施旧城改造危破房重建项目前,有关政府部门必须在拟改造的区域内,通过对业主、住户发放重建项目征询调查问卷,公示规划方案,召开业主大会,超过70%的业主同意,政府才与业主共同协商实施危破房的改造重建计划。 国土房管部门的负责人表示,以往的危改是在拟改造的区域内贴拆迁公告,业主没有发言的机会,加上开发商受利益驱动,与业主之间往往会产生这样那样的摩擦。而且,不少危破房的业主有多个,甚至多达数十个,征得大多数业主的同意是必须的。(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