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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红光路“加贝小区”竟敢私发房产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09:42 三秦都市报

  近日,本报接到一些读者的电话,说位于西郊红光路上的加贝小区在没有售房手续的情况下对外销售楼房,同时还私自发放“房产证”。记者为了查明此事,决定前去暗访。

  10月30日,记者一行扮成购房者来到了位于红光路贺家村深处的加贝小区售楼中心。一进门,记者看到在一个狭小的小屋子里站着3个人,屋角摆放着两张桌子。屋子的墙上贴着几张房屋销控表。看见记者进来,一位自称是售楼员的女士(后来得知该女士姓蒲)热情地
迎了上来,并且递过来一张加贝小区的宣传单。在宣传单上记者看到“加贝小区买的放心、住的舒心;全装修、全现房、全产权;成熟社区超低价位的物业管理;一手交钱、一手交钥匙并办理房屋相关手续……”等字样。

  听说记者要买房,这位姓蒲的售房员便迫不及待的要带记者去看房,顺便也介绍起该小区的情况。她说:“我们这是全产权的房子,直接付钱就可以拿到房产证,房子可以自由出租、买卖、转让。”她接着说到:“我们这个小区住满了能住八百多户,目前只剩下二十多套房子。”记者问到:“能不能做按揭?”蒲女士说到:“可以做按揭,在信用社,但如果做了按揭就没有那么多优惠条件了。”

  看完房子后,记者要求看其售楼的手续。这位姓蒲的售楼员拿出了政府的批文(复印件)和营业执照。记者看到在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一栏写的是西安加贝实业集团总公司,而在经营范围一栏中没有看到有房地产开发这一项。蒲女士说:“如果你决定买房,全款一到马上就给你办理‘房产证’。”记者问:“那上面盖的是哪里的章子?”她答到:“盖的是我们加贝集团公司和村委会的。这样就能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同时也可以把你的户口迁到加贝公司。”记者就问:“那如果碰到政府拆迁和占用怎么办?”她说:“如果碰到拆迁和占用,那和村民是一样的待遇,一样赔偿。我们有个合同证书特别注明了这点。”

  随后,记者选了一套四层91平方米的两室两厅的房子,让蒲女士给算了一下。蒲女士算好以后给了记者这样一张单子:面积:91平方米,两室两厅,四层,1358元/平方米;总价:12.3578万元,优5%总价11.7399万元;一次性付款免费赠送空调、电动车(4000元)。记者拿着这张单子离开了售楼中心。

  11月15日,记者随同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双生市场管理分局建筑房地产市场管理所的执法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查处,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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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产权市场处的魏宏利告诉记者,根据国务院最新发出的通知明确规定,严禁城镇居民购买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或购买集体土地自建房屋。集体土地只有通过转为国有土地后,办理相关的城建手续,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销售。而对于房产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只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和登记管理工作的机关,其所发出的房屋产权证才是房屋的惟一合法证件,其他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颁发房屋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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