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八成对象表示可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0:04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获悉,“商品房可否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网络调查已经完成,支持意见占意见总数比例的75.5%。 据了解,在为期3个月的网上交流讨论中,数百人上网浏览了该主题,发表了53条意见,其中40条意见(占意见总数的75.5%)支持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售房,11条意见(占意见总数的20.7%)表示没什么区别或提出其他解决方法,2条意见(占意见总数的3.8%)
一支持者表示,按套内面积计价,购房者买到的就是自己家门内的面积,这样买房时,心里就有谱了。 有的支持者还提出了相关建议。如建议在购房合同中注明公摊面积比例系数及小区共有房屋产权数量,在产权证上详细注明公共建筑设施面积及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区分高档住宅和一般住宅的纳税标准要相应地提高等。 而反对者则担心,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销售,公摊面积更不透明,还会出现物业费、维修基金如何缴交等问题。 据悉,相关部门将认真研究网民的意见和建议,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向市政府上报可行性报告。(来源:记者 张志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