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今年前10个月中国新发生超期羁押4877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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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5:0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18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张仲芳今天披露,中国今年1至10月,全国新发生超期羁押4877人,目前高检院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 张仲芳是在通报今年以来纠防超期羁押工作的进展情况时作上述表示的。据统计,今年1至10月,全国新发生超期羁押4877人,加上去年底未纠正的2187人,共超期羁押7064人。
到10月底,全国已有北京、天津、辽宁等22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公、检、法各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3年以上严重超期羁押的已经杜绝,还有289人被超期羁押。 张仲芳说,当前纠防超期羁押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少数省份超期羁押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边清边超情况仍时有发生;有的地方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决心不大,措施不力,致使一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在一些地方,防止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还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办案机关和办案人员对超期羁押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依法办案、超期违法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不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办案;客观上也存在法定办案期限和实际办案需要不相协调的问题。 张仲芳透露,目前高检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若干规定》,对从根本上解决超期羁押问题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据正义网直播整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