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筹资400余万元补贴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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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5:18 新华网 | ||||||||
截至昨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共筹集资金400余万元,用于9632户城市低保家庭冬季取暖补贴。 据了解,凡长期居住呼市,属市四区管理的城市低保家庭,按低保家庭住楼房和住平房两类实施取暖补贴。具体补贴形式及标准为:按居住面积60平方米所需取暖费为标准,由供暖部门减免所需取暖费的40%,另60%由政府以代金券的形式发给住楼房低保家庭取暖补
以10月底低保人数为标准,呼市共有9632户城市低保家庭可凭低保金领取证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存折、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取暖补贴。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填制入户调查表,核实低保对象家庭住房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上报区民政部门,由区民政部门发给取暖费代金券和原煤购买券,并做好登记造册、存档工作。集中供热、分散供热单位按低保对象提供的低保金领取证、低保金存折及代金券减免其取暖费,并做好登记、造册、存档工作。原煤出售单位按低保对象提供的领取证、低保金存折及原煤购买票,发给其原煤。供热单位、原煤出售单位凭代金券、购煤票和低保对象登记册,与区民政部门统一结算后,财政部门核准,实行财政直接支付。 据悉,各旗县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取暖补贴办法。(文/宋向华、王福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