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会主席被炒案今日仲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5:5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今天上午,位于槐柏树街的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一起特殊的劳动争议进行仲裁——这就是在全市工会界引发强烈反响的北京第一被“炒”工会主席唐晓东仲裁案。到记者发稿时止,该案件还在审理中。 在仲裁庭上,控辩双方将矛盾的焦点集中在该公司于2002年6月12日到期的《卫生许可证》复检的问题上。由于该证未及时复检致使该单位被海淀卫生局处罚,用人单位认为这
41岁的唐晓东原是北京一家名为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中日合资企业的总务部经理兼工会主席。在其担任工会主席期间,多次为争取职工利益出面与公司交涉。然而,就职一年后,却因为“严重失职”,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这位北京首个被开除的工会主席一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昨天,唐晓东告诉记者,市总工会曾针对此事专门组织法律界、工会界人士进行了研讨。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关怀教授认为,在这个事件中,三环相模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和《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他指出,工会干部在企业担任行政职务时,应有相应的法规来保护工会干部的维权行为不受企业干涉,企业不得以行政手段阻挠工会干部的维权行为。 此前不少法律专家认为,中外合资企业三环相模公司成立的工会,是市场经济下新型企业工会的状态,唐晓东的维权行为是合法行为,更应该受到各级工会和社会的帮助、支持和理解。 事件回放 8月30日工会主席首遭开除 2003年8月22日,公司总务部经理唐晓东被职工推选为工会主席,任期5年。唐晓东在任期间多次与企业沟通,要求恢复职工劳保和加班工资;针对许多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去年9月9日,工会发文件要求公司在9月30日前与员工签订合同。 今年8月30日,公司通知唐晓东解除其劳动合同。由于唐晓东是兼职工会主席,解除劳动合同后不能再继续担任。 9月12日市总工会公开声援唐晓东 今年9月12日,市总工会公开声援唐晓东,对三环相模新技术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唐晓东被解职一事表示遗憾,并称“支持唐晓东走法律程序”。根据《工会法》,工会主席任期内是不能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有严重过失或者达到退休年龄。有关法律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唐晓东的“过失”在程度上达不到“严重过失”,公司开除他的做法违反了《工会法》。(丁文亚 张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