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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规范县电网电价 为农民年减负80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6:5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南昌11月18日消息(记者蔡福津)江西省着手理顺和规范县级电网电价,从本月20号起,全省各设区市所辖县级电网非居民照明用电和商业用电将实行同价。此举每年可为全省农民减轻负担大约8000万元左右。

  据了解,江西省此次理顺和规范县级电网电价措施的具体内容包括,以县级电网营业区划为单位,将现行农村动力用电与非普工业用电实行同价,全省各县现行农村动力用电价
格每千瓦时约0.9元左右,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约0.61元左右,同价后,农村动力用电执行非普工业电价。新增设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分类,并实行全省统一价格,标准为0.65元千瓦时,对象为农村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用电户。并以设区市为单位,将所辖各县级电网的非普工业和大工业用电电价标准分为几个价区,尽可能标准统一。同时,以设区市为单位,将所辖各县级电网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实行同价。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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