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八家拍卖行联名提出五大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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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7:00 法制早报 | ||||||||
□本报记者侯兆晓 亿元招标被指暗箱操作 今年11月15日,沈阳市首次招标拍卖户外广告。然而,参与拍卖代理机构投标的八家拍卖行却向市城建局委托的 招标人——沈阳招标中心联名上书,质疑招标结果。
根据《沈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户外广告使用权拍卖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拍卖机构组织实施。此次户外 广告拍卖标的价值一亿元,对于沈阳竞争激烈的八十多家拍卖行来说是巨大诱惑。 对投标人的要求是:机构成立三年以上,具有拍卖业务资质,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在市内有独立的经营场所;国家注册拍卖师2人以上等。 沈阳市较有名气的11家拍卖行参与了角逐。最后,辽宁诚大拍卖行、上海新世纪拍卖行、辽宁公物拍卖行这3家中 标。但落选的8家提出质疑: 一、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应当将招标公告通过国家指定的媒介发布。但招标人沈阳招标中心并没有 这么做。 二、按规定,招标项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至之日至,最短不少于20天。而招标人8月17日发 出招标文件到8月26日截止,仅仅9天时间。 三、中标企业中,有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有的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元,有的注册拍卖师不足2人。 四、按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 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而招标人并没有提供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专家是否精通拍卖业务 也不得而知。 五、按规定,拍卖企业不得以零佣金方式争取拍卖标的,或低于拍卖合理支出收取佣金。而中标的三家企业并没有向 委托方市城建局收取佣金,向买受人仅仅收取1.8%。 针对此事,本报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了招标的委托方——沈阳市城建局,副局长张露丽接受了采访。对招标公告为何 没通过国家指定的媒介发布和招标过程为何不足20天的问题,她始终避而不答。 对中标拍卖行的资质问题,她说,这3家都有资格,有一家注册资金是500万,但在招标截止日期前补交了500 万,哪怕是截止前几个小时补交也符合要求。对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和注册拍卖师不足2人的问题,她回答说,附加条件不是刚 性的。 对于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她的回答是,五个人中,两个是市城建局的副总工程师和高级经济师,一个是招标中心 的处长,另两个也是专家。招标中心只有一个人,所以组成人员是合法、科学的。 对中标企业收委托方零佣金的问题,她解释说,这是考虑到财政的困难,也是为了给买受人留出尽可能大的盈利空间 。最后她说,中标的一家是辽宁诚大拍卖行,经理是拍卖协会的会长,而没中标的一家拍卖行的经理是副会长,因为利益之争 ,才站出来说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