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解决拖欠民工工资联合接待处置小组办公室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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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20:07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为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发生,加大对用人单位用工与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凡驻我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必须于11月30日前将目前从业人数、使用农民工情况、劳动合同订立情况、按月支付工资情况、已发生拖欠工资的人数和金额以及解决方案等主动报送到所在区、县联合接待处置办公室。各区县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新城区87459492尚勤路72号碑林区82028268开通西巷7号莲湖区87619903菜坑岸24号雁塔区88237435四季南巷7号未央区86259843区政府内灞桥区83524413新医路89号长安区85297529区政府内临潼区83811685劳动大厦阎良区86876292延安街6号户县84810723户县东大街7号周至县87114009县政府内高陵县86912433县门街29号蓝田县82721104长坪路高新区88333687高新四路创业大厦经济开发区86515977凤城二路开发区管委会 2.已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应立即补发,确有困难的,要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务必于12月31日前补发完。 3.从12月1日起,各区、县解决拖欠民工工资联合接待处置小组办公室对拒绝申报或弄虚作假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采取行政、法律和经济的措施,依法严肃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特此通告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西安市解决拖欠民工工资联合接待处置小组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