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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人收容车内被烧死后续 11名死者家属获国家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2:08 北京娱乐信报

  “我们终于赢了,一年半的申请国家赔偿官司终于结束了,儿子在天之灵也可以得到告慰了。”前天,家在河北的祁景令夫妇,接到代理律师汪秋萍关于“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电话后抱头而泣。

  祁景令夫妇的儿子祁文正在2001年海丰“4·9”收容遣送车失火事件中丧生,汪秋萍是他们所请的代理申请国家赔偿的律师。和他们一样,委托汪律师代理国家赔偿的还有另外
10户人家。这些人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海丰“4·9”收容遣送车失火事件中死者的亲属。

  在这份终审判决书上,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是维持原判,这也就意味着汕尾市民政局将在接到这个判决的10天内,向提出国家赔偿的11名死者家属分别支付18.7万元的行政赔偿。

  新闻回放

  2001年4月9日,一辆车牌号为粤ND0323的收容遣送车中巴载着25名被收容遣送的人员开往广州。负责遣送25名被收容人员的是海丰收容站的职工戴剑辉和巫允钦。

  当日上午10时40分,开到深汕高速公路B线60公里处在惠东县境内时,车子突然起火了。

  在减速行驶约100米后,司机施长成看到火越烧越大,就停车和戴剑辉一起灭火。两人用灭火器从栅栏门上部往里喷。但是,“距离太远,加上里面的人都站起来往前涌,灭火器喷不到而灭不了火”。

  起火18分钟后,得到领导指示的巫允钦松开了松紧带,并打开了侧拉门的锁头,但是此时“火猛烟浓,被遣送人员往侧拉门挤”,侧拉门已经拉不开了,在烟火延伸至驾驶室以后,他们放弃了抢救。

  消防队员11时40分赶到现场后,发现车已经基本烧毁,可燃物也基本燃烧完毕,在车厢的前部,“堆叠有许多烧焦的尸体,大量浓烟从窗口往外冒”。25名被收容人员无一生还,被烧死的人中,最大的30多岁,最小的只有19岁,分别来自黑龙江、河北、湖南、四川、陕西5省。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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