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开宣判砍死民警案 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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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2:26 信息时报 | ||||||||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王华兵) 昨天,受社会广泛关注的杀害深圳布吉派出所民警阿布都·赛买提一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凶手哈力克·买买提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哈力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同伙阿布来提·克比尔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因有重大立功表现,免予刑事处罚。 据公诉机关指控,布吉派出所民警赛买提在工作中发现被告人哈力克有控制未成年
当晚11时许,赛买提约哈力克到布吉某酒吧。次日凌晨1时许,两人到哈力克在布吉德兴城的暂住处,赛买提希望哈力克供出盗窃地点、盗窃团伙成员及联系方式,哈力克否认有盗窃行为。赛买提见其狡辩便推了他一下,哈力克拿起短刀朝赛买提的腹部连捅两刀,两人发生搏斗,后哈力克又向赛买提乱砍乱刺至其倒地。杀人后,哈力克找到另一被告人阿布来提,告诉他自己杀了人。两人随后打的将包有尸体的包裹扔到龙岗区横岗镇四联村排榜油库东边土路的草丛中。 6月4日晚8时许,阿布来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带办案民警到抛尸现场找到被害人赛买提的尸体。经布控,公安机关于6月5日晚将哈力克抓获归案。 昨天,法院审理认为,哈力克无视国家法律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哈力克死刑。同伙阿布来提帮助毁灭证据罪,但因其有重大立功表现,免予刑事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