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改为“限放” 预计明年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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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3:1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大伦)今年6月,市人大评查组提出禁放烟花爆竹不力、滞留室设置不规范等治安管理问题。昨日,市治安总队对此向评查组汇报了整改情况。 市治安总队提出修改《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将“禁放”改为“限放”,目前该条例的修正案已经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预计明年出台。
据反映,我市公安派出所的滞留室(候问室)设置不规范,没有建立规范的日常管理、登记、值班和巡查以及档案管理制度,缺乏明确的责任制度,发生过被继续盘问人员自杀、自伤、逃跑的事件。 为此,从10月1日开始,市治安总队不再设置留置室,县(区、市)设置留置室必须报请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另外,市治安总队还对“协勤队伍管理混乱”、“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管理不力”、“垄断民爆器材经营”等问题做出了有效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