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省工商签下合作意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4:24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康云通讯员陈孔霖)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九省(自治区)工商局日前联合出台了《泛珠三角区域工商行政管理局服务区域经济合作发展的工作意见》。 《意见》要求,九省(自治区)工商系统要努力创造开放的市场环境。开放商品市场,实行区域内市场一体化,消除限制商品流通的地区障碍,不得设置不平等的条件,限制其
严厉查处限制非本地生产商品流通的销售和使用等违反公平竞争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全面清理实行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名优产品市场绿色通道;简化举办展销会的登记程序,建立展销会登记的快速通道。 此外,《意见》还就如何加强信息交流,建立和完善交流合作机制作了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