蟊贼盗财两乘警竟然分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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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4: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厉莉)“长云”号轮船上的两名乘警,不仅不维护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还要求小偷按赃款“四六开”的标准提取“放行费”。昨日记者获悉,这两名涉嫌渎职的乘警已被长航公安局万州分局刑拘。 今年9月,旅客廖某乘“长云”号轮船从宜昌到万州。9月13日清晨,睡在船上的廖某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裤子口袋被划了长长一道口子,里面的14800元现金不翼而飞。廖某想
几天后,民警在巫山新县城一茶楼将许某抓获。经审讯,许某交代了自己的作案事实。令人吃惊的是,许某称,他这样做得到了“长云”轮上的乘警刘某和黄某的许可。原来,由于长期在轮船上“做业务”,许某和刘、黄二人都很熟了。当日,许某作案前便和刘某、黄某“打招呼”。结果,两个乘警不但点头同意,竟还提出要和许某按“四六开”分赃。 当许某偷了14800元后,他给刘、黄二人各分了3600元“放行费”。刘某、黄某涉嫌渎职犯罪的事让办案民警十分震惊。11月,民警前往忠县和丰都,将刘某和黄某抓获。经初步审讯,二人承认了分赃的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