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翻窗入室抢劫又强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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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4: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我很后悔,我愿意赔她一条命!”昨日,重庆“11·12”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张兵对自己的杀人行为万分后悔,他主动向民警交代了作案经过。下午3点,张兵在民警带领下前往犯罪现场进行了指认。 中年妇女家中被害
11月12日晚7点左右,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接到报案称,有人在新体一村27号一住户家发现一具女尸。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55岁的被害人许某系重庆某厂退休职工,她在卧室内被人捆绑后杀害,死亡时间在30小时内。由于现场十分凌乱,还有明显的翻爬痕迹,同时受害人的一部手机和屋内的现金已失窃,办案民警据此初步判断该案为抢劫杀人案。 找到收赃人侦破命案 专案组民警首先把侦破重点放在受害人的亲戚上。通过对受害人的子女及亲戚朋友等上百人的调查摸排,民警基本排除了是其亲戚或子女作案的可能。随后,专案组将调查重点转移到对赃物的调查控制上。 不久,民警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了曾在11月12日案发后发现过赃物的温某,并通过此人找到了收赃人唐某。经过对唐某的询问,发现将手机卖给唐某的张兵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11月17日下午6点,民警在沙坪坝区一餐馆内将正在吃饭的张兵抓获。经过审查,张兵交代了自己在11月11日在新体村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 翻窗入室抢劫杀人 据29岁的张兵交代,他曾于1996年因盗窃罪被判刑6年。今年11月11日凌晨3点,张兵携带一把藏刀、手套和电筒等作案工具,到新体村附近寻找作案目标。 凌晨4点,他发现新体村一住户的厨房窗子开着,便从2楼由窗口翻进屋内。入屋后,张发现卧室的门已被反锁,便起了放弃作案的念头。正当他准备离开时,发现门口的鞋柜上只有女式皮鞋和拖鞋,他立即想到室内可能是一名女人单独居住,于是他决定在过道内等候机会作案。 11日早晨8点,刚刚起床的许某把房门一打开,就被张兵用刀挟持到卧室内,许某的手还在反抗中被划伤。许某被完全控制后,张兵借口只要钱财,将许某捆绑、捂鼻并将她扔到床上,用被子盖住。 随后,张兵开始在屋内翻箱倒柜,将许某的12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抢走。抢劫完后,兽性大发的张兵还将许某强奸了,由于怕对方认出自己,张用随身携带的藏刀对准其喉部连刺2刀。在确认许某死亡后,张兵对现场留下的足迹和鲜血进行了清理,随后逃跑。 指认现场群众喊打 昨日下午3点,张兵被十多名全副武装的民警带到新体村指认犯罪现场。在居民楼外,数千居民早已将过道围得水泄不通。 指认现场结束后,张兵被带出小屋,这时,愤怒的居民们发出了吼声。好几个市民想冲上来痛打凶手,张兵的步伐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两个民警搀扶着才能勉强走动。专案民警迅速将步履艰难的张兵带上警车,在维持秩序的民警帮助下,警车才顺利离开。 据办案民警讲,张兵在审讯时就已显得十分后悔,他不止一次地向民警表示悔意,称自己在杀人后总是无法安然入睡,每天都感觉十分慌张。 目前,警方正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记者庞山岚黄洋实习生李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