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万车贷莫名缠上身后续:省银监会:严查此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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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6:24 山西晚报 | ||||||||
本报11月18日讯(见习记者 李建军刘欣)看到本报《三十万车贷莫名缠上身》连续报道后,山西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严查此事。工作人员透露,源海红龙汽贸公司之所以能仅凭张女士等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就从银行取得高额贷款,初步分析有两点原因:一,汽贸公司有意欺骗银行;二,银行的部分工作人员在办理这笔业务时没有完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时,应首先由贷款申请者本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收入证明材料及担保证明资料等,并填写贷款申请表;银行应对贷款人进行资信调查,审核其贷款资格,并对抵押物进行评价;银行、借款人、担保公司应共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省银监会方面称,如果银行办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像张女士这样莫名其妙惹上三十万元车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省银监会的工作人员还指出,该汽贸公司将此事件解释为“由于个别工作人员欺骗了公司而导致‘误会’发生”的说法站不住脚———如果没有该公司董事长的知情、同意和签字,银行方面根本就不可能发放这么大数额的贷款业务。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网络编辑:郭剑) · · ·爱心捐赠 ·千里追缉杀“夫”卖淫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