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园林局出台规定 8公园明起免费晨晚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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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8:07 大众网 | ||||||||
大众网济南11月18日讯(记者常新喜)济南市园林局今天宣布,从11月20日起,省城市民可以进入大明湖、千佛山、百花公园等8家市属公园进行免费晨练和晚练,并对具体时段做了明确规定。晨、晚练者应凭济南市居民身份证、工作证入园。(公园名称和免费时段见右表)根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发布的《山东省全民体育健身条例》等有关法规,在报济南市政府批准后,
为保护公园设施,《规定》对晨、晚练人员作出了一些要求:禁止在公园水域范围内游泳、滑冰、钓鱼、戏水、取水、水上器械活动等;禁止各种车辆(工作用车、残疾人专用车辆除外)进入公园;禁止携带各类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及宠物入园;禁止野炊等各种形式动用明火行为;文物场馆及古建筑受到保护,晨、晚练者禁止入内;禁止利用各种植物等非健身设施进行健身活动,损坏公园设施、植被、古树名木等要按价赔偿;晨、晚练期间谢绝旅游团体入园。 同时,为了保证晨、晚练市民的人身安全,晨、晚练人员应在划定的区域内活动,并遵守公园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公园工作人员的疏导管理,不得在公园内聚会或集会。老弱病残及未成年人入园晨、晚练期间需有监护人陪伴,发生人身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当客流量达到公园设计荷载容量时,停止入园;在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以及举办大型游园活动或遇有特殊情况时,暂时停止入园晨、晚练,暂停时间以公园告示为准。(来源:记者节庆典晚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