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嘉兴警方侦破浙江省首例跨国非法经营案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8:18 公安部网站

  “希望国内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避免更多的中国公民上当受骗。”

  ——摘自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发至公安部的明传电报

  在每人支付了一万余元的高额介绍费后,20名中国女工背起行囊,满怀希望地来到异国他乡——柬埔寨,希望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不薄的薪金。

  然而,残酷的现实彻底粉碎了她们的美梦……

  在中柬警方联手合作下,两名嫌犯蒋伟民和郭元军被押解回中国。9月27日,两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平湖市检察机关依法逮捕,这也是浙江省跨国非法经营第一案。

  被骗女工向大使馆求救

  7月20日,柬埔寨异常闷热,气温高达40摄氏度以上。这天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柬埔寨大使馆(以下简称“大使馆”)来了三名神色疲惫的中年妇女,脸上写满焦急与愤慨。大使馆的曹领事热情地接待了她们。

  原来,阿英等三人数月前从浙江省平湖市来柬埔寨打工,和她们分批来柬埔寨的共有20人,都是平湖人。在她们支付了高额介绍费、踏上异国的土地后,却发现情况根本不像两名介绍人蒋伟民、郭元军所说的那样,女工们不但每天需工作十五六个小时,而且吃住条件特别差。有的女工不堪忍受重负辞职了,有的因年龄大而被厂方辞退,有的因工作太累当场晕倒在车间里……就是这样,一部分女工的工资还被蒋伟民、郭元军两人领走,连她们的护照也一并被扣住。在身无分文、有家难归的情况下,她们只得向大使馆求助。

  据阿英等人讲,已有9名女工回国,现在留在柬埔寨的还有11人。阿英等人希望大使馆能帮助她们将“以招工为名、行诈骗之实”的蒋伟民、郭元军两人捉拿归案,并归还她们的护照和所扣的工资,让她们尽快踏上回国的路途。

  同胞有难,大使馆当即伸出援手,与柬埔寨警方取得联系。经查,蒋伟民,女,浙江省平湖市林埭镇人;郭元军,江苏省江都市宜陈镇人。根据三名女工提供的蒋伟民在柬埔寨的居住地址,柬埔寨警方很快将其抓获。

  当得知蒋伟民被抓的消息后,郭元军急得焦头烂额,急匆匆地跑到柬埔寨警察局,准备用金钱贿赂当地警方,以期能放人,结果自投罗网。

  11名被骗女工得知蒋伟民、郭元军被抓获的消息后,纷纷跑到移民局,欲向蒋、郭两人讨回自己的血汗钱。在大使馆的帮助下,柬埔寨警方从两人身上缴获了三名女工的工资款300美金以及数本护照。

  “屋漏偏逢连夜雨”,当11名女工将身边仅有的550美金交给一名叫林某的男子帮助安排生活起居饮食时,林某却拿着钱偷偷地溜走了。

  身在异国的女工们欲哭无泪,于是,11名女工又来到了大使馆……

  非法劳务输出骗取30万

  7月23日,公安部收到了大使馆从柬埔寨发回的明传电报。电报中讲述了11名女工在柬埔寨受骗的遭遇,希望公安部将受骗女工及时解救回国,并对蒋伟民、郭元军以出国劳务为由,收取高额介绍费的犯罪事实进行查证,最终将他们绳之以法。

  这份传真电报立即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视,中国女工的安危牵动着大家的心。8月13日,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及嘉兴市、平湖市公安局组成联合调查小组,飞赴柬埔寨。

  在大使馆和柬埔寨警方的大力协助下,联合调查小组立即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

  在柬埔寨移民局,蒋伟民、郭元军尽管百般抵赖,但在11名女工的指控面前,两人不得不低下了头。

  8月20日,联合调查组踏上了回程的飞机,而此时,随行的已多了五个人。除了嫌犯蒋伟民、郭元军外,阿英等三名女工也踏上了回家的路途,她们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由于此起案件是浙江省首例跨国非法经营案件,办案要求高、调查取证工作量大、时间紧、难度大,平湖市公安局非常重视此案的侦办工作,迅速成立专案组,彻查此案。

  八月的江南骄阳似火,民警冒着高温,通过近一个月的艰苦调查取证,查证蒋伟民、郭元军自今年2月份开始,利用国内人员出国务工心切的心理,以从事境外劳务中介的名义,在5个多月的时间内非法收取20名女工的“介绍费”30余万元,从中非法牟利20余万元。

  两年前,蒋伟民到柬埔寨打工,去年年初,郭元军在柬埔寨开了一家“天龙”服装厂,蒋便来到“天龙”服装厂做管理员。

  柬埔寨金边有许多服装企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郭元军所开的厂由于经营不善,很快就倒闭了,他便和蒋伟民一起改做服装辅料生意,但生意也并不如人意。

  今年春节,蒋伟民回到平湖与家人一起过年。其间,蒋伟民常常向别人吹嘘自己在柬埔寨打工的种种好处,村民及亲戚朋友都露出了羡慕的神情,她好不得意,心中暗暗酝酿着一个计划。

  春节过后,蒋伟民回到柬埔寨,她将自己的计划讲给了与她关系密切的郭元军听,两人一拍即合。原来,蒋伟民在别人羡慕的眼光中,找到了一条发财之道:以境外劳务中介的名义招收去柬埔寨的务工人员,从中收取高额的介绍费。

  首先,必须先找到需招工的厂家,柬埔寨服装企业林立,找家要招收女工的厂家并不难。蒋伟民、郭元军找来当地的《华商日报》,从报纸上看到金边的羽康制衣厂的招工广告,他们通过电话了解到这家制衣厂要招十多个服装指导工,每天工作十五六个小时,需35岁以下,通过技术考核后方能录用,月薪为400美金。

  蒋伟民、郭元军作了明确的分工,由蒋到平湖去公开招收来柬埔寨的务工人员,郭则在柬埔寨接送并安排这些人员进厂务工。

  蒋伟民再次回到平湖后,马上叫人写了招工广告到处张贴,并在亲戚朋友及村民中游说。蒋伟民开出的招工条件的确诱人:服装厂每天只需工作八个小时;如果加班另付酬金;无年龄和文化要求;当地气温只有二十几摄氏度,吃住条件都较好;保证与厂方签订两年时间的合同;做管理员月薪为400美金。为了赚取更多的“介绍费”,蒋伟民有时吹嘘月薪为700至800美金。

  这一招工条件如同天上掉下的“馅饼”,从今年2月份开始,蒋伟民、郭元军先后共召集了20名女工去柬埔寨打工。

  20名女工每人必须交1.3万至1.5万元不等的介绍费,除了飞机票、签证费、车票等费用需花费4000至5000元人民币外,其余的自然落入了蒋、郭两人的腰包。

  境外打工生活不堪回首

  来到柬埔寨后,20名女工分别被蒋伟民、郭元军安排至当地的服装厂。很快,女工们就发现,蒋、郭两人所说的与现实大相径庭。

  在工厂,女工们每天要工作十五六个小时,没有休息天,晚上只能睡地铺遭蚊虫叮咬,吃住条件非常艰苦,还得忍受柬埔寨40多摄氏度的高温天气。许多厂家根本没有与中国女工签订用工合同,一些制衣厂的月薪只有100至200美金。

  在平湖警方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过程中,被蒋、郭诱骗到柬埔寨打工的女工向警方诉说了在柬埔寨的痛苦遭遇。

  阿霞来到柬埔寨后,在蒋、郭的安排下进了当地一家服装厂打工,每天工作16至18个小时,还要遭受厂方管理人员的谩骂。一天,阿霞因为身心极度疲劳,一下子晕倒在车间。

  今年42岁的阿英,之前从蒋伟民处了解到去柬埔寨打工不受年龄限制,可到了羽康制衣厂打工后,厂方知道她的真实年龄便将她辞退了,在制衣厂仅工作了8天时间,可8天的工资102美金也被郭元军领走了。在身无分文的情况下,阿英只得向老乡借钱,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

  阿祥到了柬埔寨之后,因为年龄大、不识字的原因,同样被厂方辞退,在去柬埔寨之前,她曾在平湖一家服装厂做后道质监工作,月薪达2000多元人民币。

  到了柬埔寨之后,大部分人的护照都被蒋、郭两人拿去。阿英、阿祥丢了工作后,想向蒋要回护照及回程机票的钱,结果希望全部落空。“要回去自己去挣钱,不然你们就死在金边好了!”蒋伟民恶狠狠地对她们说。

  阿萍到了柬埔寨之后,在郭元军介绍的一家服装厂工作,每天工作时间从下午4时一直到次日早上6时,阿萍不堪重负离开那家厂,她想到其他企业再找找工作,便向蒋伟民要回护照,可蒋要阿萍拿出70美金才肯将护照还给她。无奈之下,阿萍只得忍气吞声地给了她钱。

  出国劳务中介需合法

  蒋伟民曾在柬埔寨打工两年多时间,她十分清楚出国劳务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在接受审讯时,她向民警交代,她知道需通过合法的出国务工中介公司办理劳务签证后才能出国务工,而自己根本没有从事出国劳务输出的资格。

  虽然蒋、郭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但从这起跨国非法经营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20名女工被骗与其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对蒋、郭两人缺乏警惕性和辨别能力有关。

  近年来,我国对外劳务合作迅速发展,出境就业人数逐年增加。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就业者达50万人以上。出国务工对利用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扩大就业渠道、促进再就业和增加公民收入等意义重大,但许多公民由于防范意识不强,屡屡发生上当受骗、权益受损的严重事件。

  那么,如何保护出国劳工的合法权益呢?

  首先,公民必须选择可信的外派劳务经营公司或境外就业中介公司。目前公民出国劳务的途径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经具有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的经营公司出国,公司应当取得由商务部核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通过年审。二是经具有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资质的境外就业中介公司出国,公司应当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

  再次,公民须详细了解出国劳务的有关信息。要根据自己的技术、学历和身体情况,以确定应聘劳务的工种和职位,并详细了解雇国和外国雇主的详细情况,以及出国工作的具体劳动条件和待遇。在出国交纳一定的费用时,得千万记住索要收据并妥善保管,作为日后索要退费或提出索赔的依据。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公司(特别是“黑中介”)给出国劳务人员办理的不是劳务签证,而是旅游签证或者是商务签证,如本文的蒋伟民给20名女工办理的全部都是商务签证。对于未获所在国的工作许可,以商务签证或者旅游签证出国,等到旅游签证或商务签证期满,这些劳务人员就成了“非法移民”,只能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

  最后,公民如果通过非法中介公司或个人出国,非法中介公司或个人没有相关外派劳务或者境外就业中介的经营资质,其出于非法牟利收取劳工高额费用的,致劳工在国外无工可务,非法滞留,造成劳工严重经济损失的,可向中国驻当地大使馆求助,回国后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有关中介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劳工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有关损失。(任荣珍范良兴)(本文受害者系化名)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