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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V维权风暴席卷各大城市 国内歌厅业面临危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9:22 南方都市报
MTV维权风暴席卷各大城市国内歌厅业面临危机

  一些歌厅提出,被追讨音乐版权费会导致消费者无歌可唱。但即使真的无歌可唱,板子恐怕也不能打在追讨者身上。 本报记者 严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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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前天,华纳唱片公司告广州越秀区加州红卡拉OK侵犯著作权一案在广州中院知识产权庭正式开庭审理,据了解,11月30日,朝歌、钱柜、TOPKTV三家KTV也将因类似情况被推上被告席。这一系列官司被卡拉OK业内人士称为“MTV维权风暴”。业内人士担心,这场风暴可能会使广州歌厅业遭受严重打击。部分卷入官司的歌厅甚至会歇业。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广州中院了解到,广州四家知名的卡拉OK经营者被控侵犯音像制品著作权吃官司只是“MTV维权风暴”的冰山一角。广州中院今年至今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已经达到982件,高居全国首位。而在这近千宗案件中,以音像制品案为代表的著作权纠纷就占了总数的一半以上,比往年同期增长200%。

  这些都是被告上法庭的,据悉,从今年3月以来,广州已经有1000余家设有卡拉OK的歌舞厅、夜总会、宾馆、酒店等收到了律师函。知情人士称,有的餐饮娱乐经营者收到律师函后,已经与对方达成协议,支付一定的费用后取得音像制品的放映权。

  有人戏称,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三年后,现在“狼真的来了”!那么,怎么办?

  据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会长黄世球介绍,文化娱乐业协会已经召集广州的卡拉OK经营者进行了多次磋商,卡拉OK经营者们也成立了律师组,准备联手回应投诉或诉讼。同时,协会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和广州市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了紧急报告,希望国家权威部门尽快对卡拉OK激光视盘的法律性质问题进行界定,为解决“MTV维权案”提供法律依据。

  在现有法律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广州中院今年批量受理了这么多新发的音像制品和作品侵权案,怎么下判?这是诉讼当事人和广大消费者都非常关心的问题。广州中院有关人士对此进行了解释,追讨版权费并不意味着必然胜诉,原告的资格认定很关键。

  已有商家为背景音乐付费

  广州歌厅行业的主流意见认为不应该支付版权费

  法院观点:

  原告资格决定胜诉把握

  目前我国只有一部《著作权法》来管理整个出版行业,但这部法律并不能替代所有的版权管理政策。这部法律对某些作品的内容和权项界定模糊的范畴,需由其他公共政策来补充。KTV放映费事件也许可以对此起到促进作用。

  广州中院副院长孙海龙透露,目前中院受理的这类案件,主要面临三个问题,一是诉讼主体是否权利人,也就是说,原告提出了诉讼请求,但是你有没有资格主张权利,还有待商榷;第二个问题,原告主张的是什么权利,是著作权还是邻接权,其支持主张的证据能不能被采纳,这里面因为目前法律没有详细规定,存在很多“灰色地带”;第三个问题,也就是最重要的问题,原告起诉侵权的音像制品可能牵涉多方授权,不是一家说了算的,又没有详细法律规定,那么谁有资格当原告呢?

  今后卡拉OK经营者交版权费是否大势所趋?对此,孙海龙副院长表示,这也要放在具体个案中看,法院判案时要平衡权利人、使用人和公众的利益。

  广州中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庭)庭长杨建成告诉记者,中院今年受理了很多音像制品侵权类案件,现在这类案件已经陆续开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些当事人达成和解,法院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主持调解了一部分案件。个别案件也有作出判决的,有的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也有的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情类似,但是判决结果不同,主要是原告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不予确认。

  杨庭长表示,虽然我国目前相应法律没有作出详细规定,但是依据国际公约,从总体上可以判决此类案件。但是结合我国具体情况,就有些复杂。版权人和人不能出版图书和音像制品。那么,发生了著作权纠纷后,谁来主张权利?也就是说,谁有资格主张权利?杨庭长坦言,目前此类案件还有很多问题正在研究和探讨中。

  歌厅行业:

  卡拉OK不应支付版权费

  广州市文化娱乐业协会长黄世球明确表示,在华纳告加州红侵权案中,加州红没有侵权。华纳作为境外公司,他们的唱片有没有通过正当手续进入中国?也就是说,华纳有没有起诉的权利?黄世球认为,华纳没有资格起诉加州红、朝歌、钱柜等卡拉OK经营者,因为华纳公司还没有在中国注册。

  据杨庭长介绍,目前广州还没有一家酒家、宾馆因播放音像制品而被告上法庭,虽然暂时还没有吃官司之虞,广州阿里山酒家总经理招玉文还是有些担忧:现在阿里山酒家的大堂里也在播放音乐,如果遭遇侵权官司,要支付版权费给人家,那不是加重了餐饮业经营者的负担?作为餐厅经营者,要提供好的环境给顾客,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本来餐饮业经营就很困难,这要给钱,那也要给钱,那真的可能经营不下去了。

  招总认为,不仅卡拉OK不应该支付版权费,酒家也不应该支付版权费。

  支付使用费者:

  不愿透露具体数额

  据了解,跨国企业也面临同样的问题,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在遇到此类侵权纠纷后,有跨国企业采取的措施是给原告支付费用,息事宁人。

  旗下拥有肯德基等餐饮连锁店的百胜餐饮集团公共事务专员植英向记者表示,肯德基大厅也有播放音乐,但是百胜餐饮公司已经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署了协议,每间肯德基餐厅播放音乐支付一定数目的费用给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则给百胜餐饮公司颁发了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至于具体多少钱,植英表示不便透露,她还补充说,只要在大厅里播放的音乐是正版的就可以。

  权威说法

  国内歌厅业面临最大一次危机

  国家版权局有关人士认为,保护知识产权须尊重国情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国家版权局有关人士称,如果MTV能够构成电影作品,唱片公司作为著作权人,有放映权,有主张收取版权费的权利。但是,MTV是否能构成电影作品,我国尚无明确的法律界定。“从今年3月份开始,唱片公司要求卡拉OK厅支付版权费的纠纷开始增多。这说明著作权法越来越被权利人和公众所认识,著作权意识越来越高了。但是MTV是否构成电影作品,还需要有关部门作进一步解释。”

  这次“MTV维权风波”堪称卡拉OK登陆中国内地以来,整个行业面临的最大一次危机。可以预见,如果K厅败诉,全国数以百万计的从业者将会失业。实际上也侵害了社会的公共利益。因此在实施“著作权使用费”时必须审慎处理三个问题:首先,要搞清楚该不该收费,其次,要明确谁有权收费;第三,要明确收费的标准;第四,要明确如何保障交费之后卡拉OK经营者的权益。

  在卡拉OK发明地日本,歌厅里并不直接使用原版MTV当伴奏带,使用的都是制作公司重新制作的卡拉OK伴唱带。所以尊重国情,依据国情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建立起既适应中国实际,又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体系,更是此次风波中众多业内人士的心声。

  国内案例

  华纳已有胜诉先例

  北京:一家K厅败诉须赔钱

  去年底,华纳就三首MTV作品状告唐人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侵权一案在北京胜诉,获赔共计3.8万元。“唐人街”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上海:多家歌厅卷入诉讼拉锯战

  今年初,钱柜和麒麟两家KTV被香港正东唱片公司、新力唱片公司以侵权为由分别告上法庭,要求每首歌的侵权赔偿费为10万元,案件至今尚未判决。之后,好乐迪、必爱歌和统领被卷入了第二轮诉讼,同被列为被告。

  深圳:K厅意欲庭外和解被拒

  今年7月,华纳唱片公司在深圳状告三九月光城和酷比龙两家歌厅侵权,经过庭审,酷比龙同意与华纳唱片公司和解,协商赔偿,而三九月光城则拒绝和解。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吴秀云通讯员 邬耀广 李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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