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22个省区市实现无超期羁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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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9:35 北京日报 | ||||||||
全国今年已纠正6775人,纠正率95.9 %本报讯(记者张靖)最高人民检察院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从去年开始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工作以来,到今年10月底,全国已有北京、天津、辽宁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公、检、法各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今年1至10月,全国新发生超期羁押4877人,加上去年底未纠正的2187人,共超期羁押7064人。对此,检察机关共向有关办案机关提出纠正5156人,经过各方努力,已纠正6775人,纠正率为95.9%。到今年10月底,全国已有北京、天津、辽宁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公、检、法各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3年以上严重超期羁押的已经杜绝,还有289人被超期羁押。在尚未纠正的289人中,绝大部分集中在广东、河北、山西三省。今年10月,最高检专门派出3个工作组对这三省进行实地督办,取得明显成效。从11月1日开始,最高检对超期羁押问题还相对突出的广东、河北、山西等省纠正预防超期羁押情况实行情况周报制度,以有力推动超期羁押纠防工作开展。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