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长春、深圳签署汽车、科研等合作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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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09:5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十一月十八日电(记者关向东)十八日晚,香港生产力发展促进局在此间与长春市经济委员会签署了《长春-香港生产力促进中心》合作框架协议;生产力促进局辖下生产力(深圳)咨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签署了“成立深港生产力基地有限公司”的协议。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总裁杨国强表示:根据与长春的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同组建“长
谈及《成立深港生产力基地有限公司协议》,杨国强说:该基地将就技术创新、CEPA业务拓展、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及培训,以及新产品推出等方面,促进两地中小企业合作。 他特别提及基地将在创新技术方面开展合作,内容集中在先进制造技术、汽车配件、光电技术、环保技术、新能源、材料开发与测试技术、微加工工艺技术等范畴。 长春市常务副市长崔杰参加签字仪式时表示:长、港两地将在技术创新、信息共享、管理咨询、人员培训、专项服务等方面进行合作。 深圳市副市长刘应力则表示:要将香港、长春、深圳的合作,放在国际产业大转移的框架下进行,研究各自站在产业大转移中怎样的环节点上,合作必须有的放矢,才能找到最好的“性能价格比”,促进共同发展。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