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家务事”容易引发家庭暴力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0:11 东南早报

  早报讯 (记者陈祥木)11月25日是“消除对妇女暴力行为国际日”,但泉州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犯罪案件却有增无减。

  今年1至10月份,泉州市两级法院审结的此类案件就多达数十件,其中既有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案,也有投毒案及其他案件。

  据介绍,这些发生在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暴力犯罪案件中,女性犯罪占有较大比例。据分析,很多女罪犯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再加上文化水平低,因而采取过激行为报复反抗,导致悲剧发生。如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的黄某。她与被害人结婚后,夫妻不合。被害人性格粗暴,经常打骂黄某。今年初的一天,被害人再次打骂黄某后,为报复黄某竟手持菜刀,趁被害人睡着后对其一阵乱砍,致使丈夫伤重而亡。

  另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当事人李某,因怀疑丈夫“花心”,一气之下趁“花心”丈夫不备,将一锅烧得滚烫的花生油泼在丈夫头上、身上,致使其严重毁容、伤残。

  这些案件,绝大部分发生在农村,罪犯也大都文化知识水平低,有些甚至是文盲。这些案件中,大部分罪犯因未能正确处理好夫妻关系,结果引发一方受伤害,一方被判刑。

  在此,提醒夫妻双方,千万不要轻视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不是一家人,不入一家门”,既然生活在一起,就应互相忍让,和谐相处,“家和万事兴”嘛。另外也要提醒基层工作人员,不要怕断“家务事”,因为很多悲剧都源于这些“家务事”。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