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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打假护牌 本报在行动……(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0:37 法制日报
特别关注:打假护牌本报在行动……(图)
  图为在内地非法出版的《中国法制报》等报刊。在内地非法出版的《中国法制报》被取缔

  打假护牌 本报在行动……

  本报记者 肖黎明

  您听说过《中国法制报》吗?您知道她和《法制日报》有何关联吗?如果您是《法制日报》的老读者,您会毫不犹豫地说,《中国法制报》不就是《法制日报》的前身嘛。的确如此。熟悉《法制日报》的老读者都知道,1980年8月1日,《法制日报》的前身《中国法制报》正式创刊,彭真同志为《中国法制报》题写了报头。1988年1月1日,《中国法制报》正式更名为《法制日报》,彭真同志再次为《法制日报》题写了报头。《法制日报》作为党和国家在民主法制领域和政法战线的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其地位和名誉是不容挑战和侵犯的。然而,就在近几年,另外一份打着《中国法制报》旗号的报纸却悄然现身。

  正当中央决策对全国报刊进行大力治理和整顿、并取得初步成效之际,一些有内地传媒从业背景、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海外出版管理体制与内地的不同,先在海外低成本注册与内地某些知名文化传媒机构名称相似的文化传媒机构,然后非法在内地设立办事联络机构。这些在海外低成本注册的文化传媒机构非法进入内地后,便以大肆招聘人员进行新闻采访、组稿之名、行舆论监督敲诈钱财、卖牌卖证骗人钱财之实,既影响了内地知名文化传媒机构的声誉,坑害了应聘人员,又混淆了社会视听。记者调查后发现,这种注册海外传媒非法进入内地传媒市场的行为,不仅扰乱了我国正常的新闻出版管理秩序,使被蒙骗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了侵害,还涉嫌进行诈骗、侵害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本报不幸成为这帮人首先冒用和攻击的“目标”。

  初露端倪

  从2004年6月中旬开始,本报湖北记者站不断接到一些群众的来电,询问是否招聘工作人员,记者站负责人听后疑窦丛生。经读者提示,记者打开“择业招聘网”,发现一家自称“中国法制报湖北工作站”的单位在网上公开进行招聘,招聘岗位为“驻地市级记者工作站站长、广告员”。

  记者在“择业招聘网”上看到的这家《中国法制报》,在其简介上公开宣称:《中国法制报》是中国新闻出版集团主管、中国新闻舆论监督协会主办的一份国家级法制类综合大报。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中国新闻出版集团”名头响亮,乍一看还似曾相识;“中国新闻舆论监督协会”,记者还是第一次听说有这么一个机构。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记者以应聘人员的身份按网上留下的电话打了过去,一位姓李的人员要记者过去面谈,并告知其办公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花园城宁静园26栋505室。一番交谈以后,李某还告知了记者《中国法制报》的网址(),说有关详情可以在网上查询得到。

  记者随即进入了该网站进行了浏览,通过对网上公布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和核实,记者可以断定这是一起有内地传媒从业背景的高学历团伙利用注册海外传媒非法进入内地传媒市场进行敲诈、诈骗等违法活动的案件。

  该团伙利用香港的出版管理体制,在香港注册了大量与内地知名文化传媒机构名称非常相似、容易令人误解的文化传媒机构名称,使其具备了进行违法活动的平台。其注册的《中国法制报》对应的是中央的主流媒体《法制日报》,注册的“中国新闻出版集团”对应的是中国出版集团,注册的“中国当代作家协会”对应的是中国作家协会。记者从其网上公布的资料发现,该团伙还注册了八十多家传媒机构名称,如《中国农民报》(对应《农民日报》)、《中国工人报》(对应《工人日报》)、《中国科技报》(对应《科技日报》)、《中国律师报》、《南方文艺》、《法制时报》、《都市信息报》、《民主与法制论坛》等等,这些都被宣称为中国新闻出版集团旗下的“豪华阵容”。从其公布的资料记者还发现,《中国法制报》的注册地址虽然为香港九龙将军澳景林邨景楠楼10楼1014室,但所谓的“中国新闻出版集团”、“中国新闻舆论监督协会”、“中国当代作家协会”和《中国法制报》的主要活动范围是以广东省湛江市、深圳市和北京市为重点,然后向全国扩散。

  记者从其网上公布的资料上发现,该团伙的主要负责人大部分有着在国内一些地方传媒从业的经历,非常熟悉内地新闻的运作规律,绝大部分都拥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有四五位还是法律专业本科和研究生毕业,对国内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新闻出版管理的法律法规颇有研究。从资料上显示,该团伙中一些人有着在一些地方媒体的从业经历。网上资料还显示,名列该团伙之首、一位署名为“法枪”的人,自称“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注册策划师”,还自诩为“中国新闻舆论监督协会主席、中国当代作家协会主席、《中国法制报》首席记者”。记者还发现,一些国家公职人员也被吸纳到其中。记者从网上资料中还可以看出,该团伙的人员地域构成主要以广东省湛江市的为主体,通过扩张吸纳了其他省份的人员,目前已在湖北、河南、福建、浙江等省市非法设立了驻地机构。网上资料的时间显示,该团伙是今年年初开始进行活动的,目前只是初具规模,但已呈愈演愈烈之势。

  该团伙利用注册的这些海外文化传媒机构,建立了一系列以假乱真的规章制度,私制了记者证,以招募会员、进行舆论监督敲诈被采访对象、设立驻地机构,卖牌卖证骗取钱财等方式来实现其牟取非法利益的终极目的。网上资料显示,出台的各种文件有《中国当代作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中国当代作家协会章程》、《〈中国法制报〉理事会章程》、《中国法制报社关于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记者联络站的规定》,《中国法制报社驻地记者管理办法》、《关于中新集团报刊承包经营合作事宜》等,五花八门,并已在全面着手实施,而这些文件里面充斥着其骗取信任、诈骗钱财的种种诱惑和陷阱。比如加入中国当代作家协会、成为会员的要向其交纳各种费用共计300至500元;设《中国法制报》记者联络站的要向其交纳管理费10000元/年、证件工本费和手续费1000元/人、网络管理费200元/年;更离谱的是,只要有人对其上述所说的八十多家报刊任何一家肯交纳承包经营费用两万元至30万元不等,每年再向其交3000元的管理费和年审费,就可以与其签署合作经营承包协议。

  记者通过网上掌握的情况在湖北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据查,《中国法制报》驻湖北记者站站长、首席记者是一位名叫李启明的人,在湖北省恩施州又任命了李慧林为《中国法制报》驻恩施州记者站站长、记者。两人四处进行有偿新闻采访、“舆论监督”和招兵买马等活动,导致湖北省许多部门和单位认为他们和《法制日报》湖北记者站是一家。

  6月22日,记者向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反映了情况。湖北省新闻出版局报刊管理处一位负责同志告诉记者,《中国法制报》在香港注册了国际标准刊号,但没有获得国内统一刊号,又没有得到国家的特许,按照我国现行新闻出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在国内包括新闻采访、建记者站在内的一切行为都是非法的,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已获悉此事并找过李启明谈话,责令其停止一切活动。但《中国法制报》在湖北的活动依然我行我素,对《法制日报》在湖北的声誉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暗访日记

  为了进一步调查取证,经报请报社同意,本报湖北记者站根据《中国法制报》在网上公布的两个重要地址:深圳、湛江,于7月11日派驻地工作人员小张扮成应聘者赴两地进行暗访取证,以下为他暗访期间写下的日记:

  7月11日

  早晨6点多钟,我到达深圳后,等到8点半后按照他们网上公布的电话打过去,电话那一端没人接听,不一会儿还传出了自动传真的声音;拨打另外一个号码,结果也是一样。在反复拨打无人接听的情况下,我又拨打网上留的手机号码,手机虽然通了,同样没人接听。一直到9点过后,手机终于有人接听了。因网上公布的手机号码的联系人是郑冠凡,我就在电话中试着称他郑总,说我是来应聘《中国法制报》记者站站长的,我现在已经到了深圳。他对我说:湖北那边已经有人了。我按照来之前就商量好的对策告诉他,我在湖南和云南都工作过,我想到这两个地方去干。他听后让我与深圳的严总(后查证叫严风)联系,并告诉了他的手机号码。我赶紧拨打严总(严风)的手机,但语音提示他的手机已停机。无奈之下,我只好又拨打他们在深圳的办公电话,这次有人接听了电话。接听电话的男子听了我的来意后,叫我还是与严总联系,说这事找他们没用,并告诉我,他们的办公地址主要在国企大厦。于是,我在国企大厦附近住了下来。

  7月12日

  上午9时,我又分别拨打深圳的两部座机和严总(严风)的手机,情况与昨天仍然一样:座机无人接听,手机停机。郑的手机又没开,一直到9点半我终于与郑联系上了。他听我说与严总联系不上,便问我今天能否赶到湛江来。我把此情况向记者站汇报后,记者站负责人建议我先摸清他们在深圳的两个办公地址再说。我赶到他们位于国企大厦的B座26C室(此大厦的5楼以下为商业楼,5楼以上为写字楼),办公室的门紧闭着,门前未挂任何标牌,敲门也无人应答。快10点半的时候,我又向他们在深圳的另外一处办公地址———黄贝路1008号景贝南48栋203室赶去(景贝南为一住宅小区)当我赶到时,203室已人去楼空,一位男青年正在往里面搬东西。他告诉我,他是今天刚搬进来的,以前住的什么人他不知道。这是一个一室一厅家居用的房子,现在已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我再次来到位于国企大厦的办公室时,一位姓李的女士正好在。她告诉我严总还没来,让我先等一会儿。一直等到下午1点钟,严风还没来,她让我两点半再来,并把办公室的电话告诉了我,而她给我的号码不是网上公布的号码。我向她说出了心中的疑惑,她说,她也不知道网上公布的那两个号码是哪里的,这个办公室就只有这一部电话。因不能保证严总下午是否来办公室,我按照与郑的约定起程到湛江。

  经过8个小时的行程,我终于在晚上10点半抵达了湛江。刚下车,郑就打来了电话,他让我直接到金海大酒店等他。没等几分钟,他们一行三人笑眯眯地走了过来。见面后才知道,他就是网上公布的笔名为“法枪”、“中国新闻出版集团”的老总、“中国新闻舆论监督协会”主席、“中国当代作家协会”主席、《中国法制报》首席记者郑科授;其中有一位是网上公布的《中国法制报》焦点新闻部的主任庄有江。我们一起来到预订的房间很随意地聊着,他没有问我的身份,我也只是简单地作了介绍。郑科授对我的身份和工作经历好像没有多大兴趣,反而对我的豪爽和摆阔的姿态很满意。在未看我任何资料和未确定我是哪里人的情况下。郑科授就许诺,让我任湖南记者站站长,建站费用就按网上公布的两万元交纳。郑科授对我说,以后在下面多搞舆论监督,以此达到赚钱的目的。并建议我参照河南的做法,在下面每招一个人收3000元钱。在大家谈得投机时,郑科授还告诉我,他现在常驻湛江市,严风只是代理深圳那边的工作。报纸的印刷在深圳,编辑部设在北京,但每期的稿子必须经过他审核后才能刊发。晚上他们留下了一个人在我房间里过夜。

  7月13日

  郑科授今天上午让庄有江陪我,我趁与庄有江单独相处的机会,向其了解了很多有关他们的事情。据庄有江说,他们在湛江市没有固定的办公地址,有时就在宾馆或者酒店办一下公,也一直没有挂过任何牌。按照他的话说,是因为他们搞了很多舆论监督的稿件,因担心监督对象请黑社会的来打击报复,为了安全起见,所以他们不能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下午,郑科授来到酒店,他和庄有江各躺在一张床上谈着他们的事情。其间,有很多人打电话来与郑谈论建站和承包刊物的事情。下午5点钟,雷州市来了4个人来找郑科授办事。晚上他们两人都留在了我房间过夜。

  7月14日

  下午,郑科授终于跟我签订了“记者聘用协议”及给我办理了“记者证”和颁发了“聘书”,还给我带来了些样报。带来的样报中除《中国法制报》外,还有《法制时报》和《律师调查》杂志,而且直接带来了公章和钢印到我房间现场办公。他给我办的“记者证”的外观与新闻出版署颁发的新一代记者证的外观一模一样,只是里面的印章盖的是“中国新闻出版集团”的章。在办完手续后,我发现他没有与我签订建站协议书。他说忘记了,明天再给我签订建站协议。这时,他和庄有江又提出让我交建站的款。我告诉他们,我没带这么多现金,因上次取款时卡又被柜员机吞了。他们听后,显得有些不高兴。为了让他们相信我是真的要与他们合作,我连忙接着说,我马上让湖北那边汇钱过来,等钱到后我再走。他们听我这么说后,表情才恢复了自然。郑科授随即给我留了个建行的账号。郑在给我留账号时,庄有江在旁边说道,你回去以后在邮政储蓄里开个户,以后汇款也要方便一些。之后,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个户名为林伟的邮政储蓄账号。我又看到郑科授在给别人留联系方式时写的姓名也是林伟。由此可见,郑科授拥有几个姓名(几天来我一直未见过郑冠凡,而网上公布郑冠凡的手机号码又是郑科授的)。

  下午又有一批老百姓来房间找郑科授。晚上只有郑科授一人留在我房间里过夜。

  7月15日

  早上起来后,郑科授说去给我拿建站协议和采访介绍信。到12点半后,郑抱了两个鼓鼓的大信封进来,说先吃饭。饭后,他对我和庄有江说,今天下午我有两个稿子要写,你们下午就到海边去转转,协议晚上再签。为了尽快脱身,在回酒店的路上我就对庄说,湖北那边有点急事,明天非赶回去不可。回到房间,郑也没写稿。他说事情挺多的,等一下他要到霞山那边去,晚上就不与我们一起吃饭了。快10点钟的时候郑科授来到房间,他们对我说今天晚上让我一个人好好休息,他们明天早上再来。

  7月16日

  早上,庄有江先来到了房间。郑科授打电话说中午才能到,正在为我准备建站的协议。12点过后郑才来到了房间,很快与我签订了建站协议,里面包含了两万元的建站费,并给了我一本盖了章的空白介绍信。匆忙地吃完午饭他们就把我送到了火车站。在去火车站的路上,郑科授对我说:你回去后,看是否有适合的党政部门领导,想办法把他们拉进来,给他们办个记者证,以后你办事也就方便得多。

  ……

  回到湖北后,郑科授不断给我发来电子邮件说钱没收到,还不停地打来电话向我催款。

  在听取记者的暗访情况介绍和提取相应的证据后,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决定对《中国法制报》在湖北的活动进行收网。8月上旬,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公安厅会同武汉市有关部门对位于武汉市南湖花园内的《中国法制报》湖北工作站进行了查处,同时又派人专程到恩施州对《中国法制报》在恩施州的活动进行了查处。随后,湖北省公安厅向全省地市州公安局发出内部传真电报进行了情况通报。

  (本报今日刊发的这篇稿件截稿于今年8月。为配合相关执法部门的统一行动部署,该文延至今日刊发,特此说明。)

  境外注册刊号境内非法出版 60种非法报刊被取缔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日前又公布了60种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报刊名单,并宣布予以取缔。《人民权益报》(ISSN1728-7383)、《中国法制报》(ISSN1810-1720)、《中华教育杂志》(ISSN1684-0445)、《中华财富》(ISSN1727-7418)、《深度新闻》(ISSN1006-0400,CN99(Q)004)、《新旅行TRAVELER》(ISSN1671-6930,CN46-1067/GO)、《新地产OF-FICE》(ISSN1009-251X,CN23-1447/G2)等都名列其中。

  近几年,假冒国内刊号或利用境外刊号在境内非法设立编辑部、记者站或办事处进行出版、印刷和发行活动的非法刊物日益增多,不法分子大肆收取版面费或广告费骗取钱财的现象也更加猖獗。这些非法出版活动不仅违反了新闻出版管理规定,扰乱了出版物市场秩序,而且误导和欺骗社会公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按照我国《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凡未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进口、发行单位,从事出版、进口、发行业务的,均为非法出版活动。今年7月13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了首批被取缔的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的期刊名单。这次再次公布取缔的60种非法报刊,种类繁多,涉及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社会危害十分恶劣。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介绍,广大公众可以登录中国扫黄打非网()查询非法报刊的详细情况。

  记者了解到,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今后还将适时陆续公布被取缔的非法报刊名单。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呼吁社会各界、各阶层人士积极向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扫黄”“打非”部门举报非法报刊及相关非法出版活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举报电话是:010-65212870,010-6523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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