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玩忽职守长江委21人受惩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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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1:56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据《中国审计报》报道 今年审计报告提到的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中,长江水利委员会21名违法违纪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相关责任人退赔受贿金额数十万元。 今年6月底,审计报告中提到,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在审计长江重要堤防隐蔽工程时,查出长江水利委员会等单位收受施工单位贿赂或玩忽职守等问题。
来自长江水利委员会的消息称,长江委党组根据受贿数额等情节,对涉及到的相关违法违纪人员分别作出了相关处理决定:其中触犯刑法的4人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收受施工单位贿金1万元以上的10人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收受施工单位贿金1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的7人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此外,对收受施工单位贿金5000元以下的15人,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违法违纪的13名监理人员,分别给予取消执业资格或停止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处理建议。另据长江委纪检部门反映,收受施工单位贿金的人员被要求全额退赔,总计退赔金额达数十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