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我国对政府信息公开将有强制性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1:57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冯晓芳)为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设服务型政府,我国将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强制性要求。正在制订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最大限度保障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执政为民的能力。

  在18日举办的2004中国信息化推进大会上,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全球信息化步伐加快,国内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都对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订是改善信息化发展环境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在我国信息化工作中,要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使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并向社会公开信息资源,提高公众服务能力。

  当前,信息技术在我国海关、税务、金融等部门不断深入,各部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纷纷建立,中心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建设启动,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在工商、税务部门有了突破性进展。这些都进一步改善了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提高了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为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