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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诊所点滴致死患者 公安厅悬赏缉捕非法行医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3:08 东北新闻网

  双鸭山市市民高某自带药品到本市一家无照经营的诊所打点滴时口吐鲜血而死。警方介入调查后,诊所负责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近日,省公安厅悬赏现金5000元,对非法行医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据悉,全省今年截至目前因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而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共有5人,双鸭山市就有3名。

  2003年7月16日18时30分,双鸭山市岭东公安分局南山派出所接到死者高凌信的妻子何
冬梅报案,称丈夫高凌信于7月15日10时许在张洪霞诊所打点滴后死亡。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来到张洪霞诊所,对诊所进行现场取证,并将张洪霞传唤到派出所。

  据警方了解,死者高凌信,56岁,生前是双鸭山市市建工人,住在岭东区22委5组;诊所负责人张洪霞,32岁,在岭东区22委5组开诊所,属于无照行医。死者高凌信于2003年7月在岭东区刘家药店自购药品先锋铋12支,于7月9日自带药品到张洪霞诊所打点滴,连续打到12日,13日没去打点滴,14日继续打点滴。15日9时许,高自带药品再次来到张洪霞诊所打点滴,当时另一床位上的孙凤霞也在打点滴。1个多小时后,高突然口吐鲜血。孙风霞发现后将张洪霞喊过来。张洪霞给高凌信打了一支止血针。此时高的妻子何冬梅闻讯赶到,二人将高送往附近大医院救治。在乘坐出租车途中,发现高凌信已经死亡。随后,何冬梅及其家属与张洪霞进行私下和解,但最终未达成协议,何冬梅于16日报警。

  因案发时,张洪霞正处于哺乳期,警方直到2004年4月8日才对其刑事拘留,并报请岭东区检察院对其批捕。4月16日,岭东区检察院做出张洪霞不宜批捕的决定,张洪霞被取保候审。此后,岭东公安分局要求复议。5月10日,该区检察院仍做出不宜批捕的决定。随后,岭东公安分局又向双鸭山市检察院要求复议,该检察院于6月10日做出批捕张洪霞的决定。当公安机关按照法律程序抓捕张洪霞时,发现张已经逃之夭夭。

  10月25日,省公安厅发出通缉令,悬赏5000元缉捕张洪霞。警方要求,有知情者请速与双鸭山市岭东公安分局联系。举报电话:13091476666、13009989488。(黑龙江晨报李玉红) [编辑: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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