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不许拖欠农民工工资房地产商售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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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3:17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 郭宁) 报道:记者昨日从房管部门获悉,针对目前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我省下达“死命令”,要求必须在明年元旦前基本解决。 据了解,为实现2005年元旦前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目标,有关部门将对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令建设单位在2005年元旦前偿付一定比例工程款,偿付的工程款不得少于
在2005年元旦前,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一律暂缓办理新开工项目有关手续,对已开发项目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在资质年检记入不良记录或降低资质等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