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江西不许拖欠农民工工资房地产商售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3:17 江南都市报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 郭宁) 报道:记者昨日从房管部门获悉,针对目前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我省下达“死命令”,要求必须在明年元旦前基本解决。

  据了解,为实现2005年元旦前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目标,有关部门将对恶意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责令建设单位在2005年元旦前偿付一定比例工程款,偿付的工程款不得少于
工程拖欠的全部农民工工资数额。对拒不偿付的,有关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不予颁发其新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对施工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暂停其参与投标的资格。同时,各施工企业要保证偿付的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不得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在2005年元旦前,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级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一律暂缓办理新开工项目有关手续,对已开发项目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在资质年检记入不良记录或降低资质等级。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