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建立节水型社会的核心制度:水权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5:26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19日消息 据新华网报道,目前,内地西部正在开展以水权制度建设为核心的用水制度改革,并随之产生出了甘肃张掖和宁夏—内蒙古的两种水权转让模式,建立水权制度已成为中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制度。 中国正在试点的水权转让模式,是通过水权明晰,使当地立足于流域的水资源承载力,寻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保证。同时为中国北方缺水地区探索基于水资源承载能力的现
水权包括水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转让权等。已经颁布实施多年的《水法》明确规定,水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各用水单位得到的只是国家赋予的使用权、经营权、转让权等。水权制度是涵盖水资源国家所有,用水户依法取得、使用和转让等一整套水资源权属管理的制度体系。 现在,水权制度作为节水型社会的核心制度,其作用是通过制度保障,实现流域内水资源在生态、生产、生活领域的合理配置,从而达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流域内社会经济和生态合谐共处的目标。 近几年,大陆节水工作已取得一些成效。但内地水资源的利用方式整体粗放,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巨大。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是靠传统的行政措施来推动节水工作,而是要建立一种机制、一种体制,使节水成为用水户的内在要求,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传统的主要依靠行政措施推动节水的做法目前已不适应形势的要求,必须要制定流域和区域水资源规划,明晰初始用水权。”中国水利部部长汪恕诚说。张掖市是内地水资源最为缺乏的地区之一,人均地表水资源量和亩均水资源量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57%和29%。近50年以来,由于用水量迅速增加,导致黑河尾闾湖泊居延海完全干涸,变成了内地三大沙尘暴策源地之一,而处于黄河河套的宁蒙灌区由于大量水在农业中无效消耗,已经严重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编辑 潇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