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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5人收容车内被烧死死者家属获国家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16:2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综合消息16日,家在河北的祁景令夫妇,接到代理律师汪秋萍关于“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的电话后抱头而泣。祁景令夫妇的儿子祁文正在2001年海丰“4·9”收容遣送车失火事件中丧生,汪秋萍是他们所请的代理申请国家赔偿的律师。和他们一样,委托汪律师代理国家赔偿的还有另外10户人家。这些人的共同点,在于他们都是海丰“4·9”收容遣送车失火事件中死者的亲属。

  这份终审意味着汕尾市民政局将在接到这个判决的10天内,向提出国家赔偿的11名死者家属分别支付18.7万元的行政赔偿。

  事件回放

  2001年4月9日,一辆车牌号为粤ND0323的收容遣送车(中巴)载着25个被收容遣送的人员开往广州。负责遣送25名被收容人员的是海丰收容站的职工戴剑辉和巫允钦。

  “粤ND0323”并不是普通的中巴,而是一辆经过改装过的“收容遣送车”。该车窗户上加了不锈钢的栅栏。在车厢与驾驶室之间,加了一道不锈钢推拉开关的隔离门,也称“侧拉门”。被收容人员上车时,先通过驾驶室,再进入“侧拉门”后的车厢。

  当日上午10时40分,开到深汕高速公路B线60公里处(在惠东县境内)时,车子突然起火了。戴剑辉发现车厢里冒了烟后喊了句:“是谁放的火?赶快自己灭掉。”后就没有再理。

  在减速行驶约100米后,司机施长成看到火越烧越大,就停下了车,拿了一支灭火器,和戴剑辉一起下车,跑到车右侧的窗口去灭火。由于车窗内扣式玻璃关着,无法打开,两人又返回车内,用灭火器从栅栏门上部往里喷。但是,“距离太远,加上里面的人都站起来往前涌,灭火器喷不到而灭不了火”。起火18分钟后,得到领导指示的巫允钦松开了松紧带,并打开了侧拉门的锁头,但是此时“火猛烟浓,被遣送人员往侧拉门挤”,侧拉门已经拉不开了,在烟火延伸至驾驶室以后,他们放弃了抢救,25名被收容人员无一生还。(据南方都市报)专家称最高法决定收回死刑核准权 铁道部多要钱少拨款违规滞留17.2亿(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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