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与上海可就近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20:10 扬子晚报 | ||||||||
记者从宿迁市劳动部门获悉,经与上海市协作,近日,上海和宿迁两地达成了异地居住养老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机制。今后,住在宿迁领取上海市养老金和住在上海领取宿迁市养老金的老人们,都可以就近参加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了。 上海市社保中心已在11月1日向宿迁市社保中心发出了第一批协查通知,在宿迁居住的上海养老人员收到《资格协助认证表》后,在2004年12月31日前,携带有关证件前往居住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