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东有望立法让弱智儿童免费接受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2:01 东方网

国内外大量研究表明,对弱智儿童而言,0~6岁是康复的黄金时期,康复见效最快,效果最佳,对身心影响最大,如果此期间对其进行及早干预和采取科学的康复措施,绝大部分弱智儿童的功能障碍都能明显改善,相当部分的弱智儿童还能从根本上改变其功能障碍状况,与健全人一样学习工作生活。而错过这一时期,效果则往往事倍功半,并可能失去康复价值而终身“残废”。因此,对弱智儿童实施学龄前康复,是一项抢救性的工作。

据调查,广东省现有0~6岁学龄前残疾儿童11.55万人,并且每年以1.65万人的速度递增,其中大部分是弱智儿童,只有不到35%的残疾儿童接受了学龄前康复,形势不容乐观。研究表明,对学龄前智障儿童进行康复治疗每投入1美元,国家财政支出就相应节省9美元,社会负担将大大减轻。

广东已着手立法前调查

昨日,来自香港、澳门、台湾和广东省的有关专家代表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研讨。与会专家认为,要解决此问题,最根本的是要以法律的形式来保障学龄前残疾儿童接受康复的权利。据了解,去年,广东省提出了在2012年实现全省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其中要求2005年全省学龄前残疾儿童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据了解,省人大代表有关“建议学龄前弱智儿童免费康复”的提案已被省人大接纳,目前已进入立法前的调查阶段。

会上,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院长蔡禾表示,除宪法外,目前我国有36部法律中有保护残疾人权益的相关规定,但可操作性不强。要进行残疾人康复方面的立法,需要明确政府、家长、社会团体(如幼儿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要明确政府有义务为残疾人提供免费康复;家长不能限制自己的孩子上学、接触社会;社会团体必须无条件接受残疾儿童,并为他们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机会。他认为,当前,关于残疾人康复不光是立法和政府的问题,而且也不能过分关注立法,而忽视法的执行。


 
 
 
作者:选稿:乔德建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阿拉法特逝世
驻伊美军围攻费卢杰
胡锦涛出席APEC峰会
有影响力企业领袖评选
世界杯预赛国足VS香港
歌手江涛涉嫌携带毒品
车市“小鬼”当家?
今冬采暖季节实用攻略
新北京规划为宜居城市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