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尚待进一步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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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2:39 杭州日报 |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即将出台的消息,引起了正在此间出席“第四届亚太地区媒体与科技和社会发展研讨会”专家的关注。 “目前,信息发布并不尽如人意。”天津师范大学副教授殷莉认为,有的地方新闻发言人并未得到实质授权,记者采访难;有的地方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存在披露不及时、甚至不披露现象,“无可奉告”出现频率过高。
专家们同时呼吁,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责任方,政府一方面要在信息公开操作过程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另一方面政府应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允许媒介对决策过程进行报道。 (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