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指南(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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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4:2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武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男性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性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二是有武汉7个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三是在流动就业人员缴费窗口已办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申请医保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应持本人户口、身份证、已办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居住地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 参保后,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委托邮政部门代收代缴。 欠缴保费处理办法 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在补缴保费后,可连续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视同中断缴费,从第3个月起停止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并从中断缴费之月起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可将中断缴费期间欠缴的保险费补齐,并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负担。再次参保时,仍须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 单位辞职人员如何参保 随用人单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后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或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按本办法规定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续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超过规定时间续保的,在续保缴费满6个月后,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 找到单位后要办变更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按本办法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又正规就业,用人单位按《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应按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变更手续。 大病怎么办 灵活就业人员按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可按有关规定参加大额医疗保险。这样,得了大病可获理赔。 远城区自行制定参保办法 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将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本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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