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严禁发给“包工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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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5:57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李静)从今以后,包工头将再也不会分包到沈阳市的建筑工程了。少了这道“倒手”程序,在工地上起早贪黑的农民工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护。 在昨日召开的建筑安全生产调度会上,沈阳市建委副主任侯俊表示,从现在起沈阳市建筑工程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发包,坚决杜绝将工程发给包工头。
侯俊表示,由于部分工程发包单位不按规定期限办理工程项目相关手续和安全监督手续,不按规定比例拨付建设工程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导致一些不具备承揽资格和管理能力的施工单位或个人承包建设工程,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隐患,致使安全责任不清、事故多发等。 对此,沈阳市建委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沈阳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分包行为,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工程款拖欠情况。另据了解,沈阳市政府今年将按规定偿还拖欠的60%的工程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