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推行“阳光生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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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7:12 哈尔滨日报 | ||||||||
据新华社长沙11月19日电记者近日获悉,我国将在食品行业推行“阳光生产”。企业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全过程详细记录下来,留档保存,以备检查。目前,小麦粉、猪肉、婴幼儿奶粉三个行业的企业生产经营档案示范文本已基本拟定,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年底前在部分试点企业推广。 从今年7月份开始,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肉类行业协会和儿童食品专业学会依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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