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七措施推行依法行政 规范性文件须及时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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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8:3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今后,市民查阅涉及自己权利义务的各类政府文件将搭上“快速列车”。昨天,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北京市将建立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布制度,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依照法定形式及时向市民公布,以方便市民阅读和查询。 据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公开征求意见以及反复修改论证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即将于近期公布。记者从该意见送审稿中获悉,本市
同时,本市要建立健全决策公开制度,建立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合法性评估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等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对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咨询论证。 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昨天还透露,本市将完善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指挥处置体系、抢险救援与物资保障体系、预警预测体系,打破部门分割,建立统一的社会应急指挥系统,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在规范公共财政管理上,本市将继续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年度预算不得与行政机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挂钩,并禁止向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另外,本市还将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本市所有行业和领域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以外,一律向国内外投资者开放。 作者:谭卫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