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立公务员退出机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0日08:41 金羊网-新快报 | ||||||||
提前退休增加1至3档工资,自愿辞职将一次性给予5年至8年基本工资的补偿 据新华社电 武汉市委市政府18日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意见》,并从即日起执行。 文件的几个部分分别是:
———鼓励措施。对达到一定工作年限和年龄较大的公务员,符合退休条件并愿意提前退休者,将根据提前退休时间增加1档至3档的工资;对已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自愿辞职领办、创办、租赁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到非公企业、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将一次性给予5年至8年基本工资的辞职补偿金。 ———淘汰制度。对试用期不合格、聘用期考核不合格、竞岗落岗者等,将进行淘汰;连续2年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辞退;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造成恶劣影响者,予以辞退;严重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或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辞退。 ———惩戒机制。实行公务员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制度。公务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不宜再担任公务员职务的,应当引咎辞职。 武汉市现有公务员3.38万名。2000年至2003年,全市共辞退公务员77名,辞职者157名,受纪律处分者353人,年度考核不称职者197人。(日京/编制) | ||||||||